宋初的朝履制度

1. 宋初的朝履制度(960年—)

  • 沿用旧制:宋初沿袭前朝制度,官员上朝时穿靴。

2. 政和年间的改革(1111年—1118年)

  • 改靴用履:宋徽宗政和年间更定礼制,将朝靴改为朝履。

3. 南宋时期的延续(1127年—)

  • 中兴仍之:南宋初期延续了政和年间的制度,仍使用朝履。

4. 干道七年的改革(1171年)

  • 复改用靴:南宋孝宗干道七年(1171年),重新改用靴作为朝履。
  • 靴的材质:以黑革制作,大体上参考了履的形制,但增加了靴靿(靴筒)。
  • 靴的装饰
    • 四饰:包括絇(鞋头装饰)、繶(鞋带)、纯(鞋边)、綦(鞋底装饰)。
    • 等级区分
      • 大夫以上官员靴上具备四饰。
      • 朝请郎、武功郎以下官员去掉繶。
      • 从义郎、宣教郎以下至将校、伎术官去掉纯。
  • 靴的构造
    • 底用麻两重,革一重。
    • 里用素衲毡,靴筒高八寸。
  • 通用性:文武官员通服,仅以四饰的区别来表明身份。
  • 颜色搭配
    • 服绿者靴饰用绿色。
    • 服绯、紫者靴饰用相应颜色,仿古制“随裳色”之意。

总结

宋代官员的朝履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多次变化:
  1. 宋初(960年—) :沿用旧制,穿靴。
  2. 政和年间(1111年—1118年) :改为履。
  3. 中兴时期(1127年—) :延续政和制度,仍用履。
  4. 干道七年(1171年) :重新改用靴,并在材质、装饰和等级区分上进行了详细规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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